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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各电网运行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职责分工、预警条件、预警评估、预警发布、预警报告与告知、预警实施、预警解除、检查评价考核和信息化应用。
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运行的各电网。
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提出并解释。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。本标准起草单位: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、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龙、杨军、王东、苏峰、郭成功、许栋栋、靳晓凌、汤峻、王淑恒、姜峰、王亮、毕建勋、许洁、李银玲、张钧、刘军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。